费格网 网站首页 公司资讯 查看内容

“诊断试剂招标赠设备”,大违法!-医疗器械资讯

1970-1-1 08:00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1711| 评论: 0|原作者: [db:作者]|来自: [db:来源]

  招试剂赠设备 在流行 近两年,一种 招试剂赠设备 的招标模式在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项目中快速流行。 所谓 招试剂赠设备 是指采购人(医院)公开招标体外诊断试剂(以下简称试剂),附加条件是 提供配套检验设备供使用 ,有的还要求供应商 为医院提供实验室改造并承担费用 。 问题不单在招试剂时出现,一些大量使用专用耗材的采购人招标也要求(免费)提供设备,类似情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。 这样的招标合法吗? 政府采购 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(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条), 有偿 即 不得免费 。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、服务 (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),这是法律法规早有的明文规定。采购人如此招标,违法是不言而喻的。 招标试剂是旗号,非法索要赠品(设备)、回扣才是其主要目的。 这是公平交易吗? 看得出来,采购人研究过法规条文,推敲过的招标文件以 提供配套检验设备供使用 的文字,规避了 赠品 免费 回扣 等敏感用词,对设备所有权的归属也有意不提。业内人都心知肚明,设备不管是无偿赠送或者无偿租用,还有实验室改造费用,都属 赠品回扣 ,是法规明令禁止的。 医院 用完试剂再回款 已是试剂回款多年的行规。这样,医院基本上不占用自己这部分流动资金就可以经营,说穿了,是借着试剂供应商的钱(融资)在经营; 为追求利益更大化,现在设备也不买了让供应商 提供 (不说是赠送),不管算是赠送,或者算是分期付款的购买,反正售后服务和维修配件,医院既不操心也不掏钱,也全要供应商包了; 医院不敢说让供应商送回扣,但是实验室的改造费用还要让供应商来承担,明明就是一笔回扣钱。 这样的医院真该想一想,这是公平交易吗? 租赁是法定的采购选项 有的医院确实没那么多钱买设备,那可以租设备呀。租赁是法定的政府采购选项之一(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条),通过政府采购的正规招标程序,购买试剂,租赁设备,租金由中标结果确定,按期支付,合法合规,公平公正,缺钱的问题也就解决了。这么好的正路子不走,却跟着学习 招试剂赠设备 的邪门歪道,实在是走错了路子! 市场秩序受损,地方政府有责 赠设备 损害了政府采购 有偿取得 法定原则的严肃性;赠品回扣则破坏了采购价格和采购标的成本严格的对价关系,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价格体系;既人为造成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,也为滋生腐败留下黑洞; 部分医院受非法利益之驱使,忘记了采购人 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公正廉洁,诚实守信 (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)的要求,让政府采购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形象蒙羞,政府采购市场的正常秩序受到扰乱。 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,明知其违法也给予放行或默许,显然是负有责任的。 接受赠品回扣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,或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,或 罚款 ,或 没收违法所得 ,或 行政处分 (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二条);还要区别情况或 终止采购 ,或 中标无效 ,或 撤销合同 ,或 赔偿损失 (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)。 10月1日起施行的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,以下简称 87号令 )则明确规定,采购人 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、服务 的,将 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 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,并予以通报 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。 杜绝赠品回扣的建议 首先,地方政府应当摒弃地方非法利益,严格执法,对于含有赠品回扣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放行。 其次,采购文件应当依法写入 含有赠品回扣的投标(响应)文件为无效文件 对零元价格或不标示价格的标的物均视为赠品回扣 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,按照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 。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提供赠品回扣的,评审专家则应当以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而 停止评审 (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)。 其三,对已经做了和正在做的 招试剂赠设备 项目,依照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,区别情况依法处理。 据闻,前段时间国家工商管理部门、卫计委等多部委进一步加强了医药领域的反腐部署, 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查处的重点之一。希望借此机会能有效遏制和纠正 招试剂赠设备 等类似违法行为,以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正常秩序。 (欧阳克勇,《世界医疗器械》杂志专栏撰稿人,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顾问,陕西省医疗器械协会医院装备分会名誉会长。)

路过

雷人

握手

鲜花

鸡蛋
点击排行
热门推荐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邮箱:3117697831#qq.com(请把#改成@)
  • 电话:010-60223869
  • 手机:18310886988(微信)
  • 工作时间:7*24小时(全天候)
  • 加我微信

  • 关注公众号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  • QQ: 3117697831

    销售电话

    18310886988

    电子邮件

    3117697831@qq.com

    在线时间:7*24小时